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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年大學畢業去服兵役,經過幾月的訓練、受訓、結訓,以及數度抽籤,輾轉被分發到花蓮東警部的一個小單位,單位有多小呢?編制只有我一個人。到花蓮之前,總部把我的軍服和裝備全部收走,一個人孤零零的來到花蓮,在花蓮火車站接頭的長官,把我拎到單位,我的單位財產只有一部藍色野狼125摩托車,其他辦公室、宿舍、用具都借用東警部的。

剛到花蓮的前幾天都一直在研究這部野狼125,當時我並沒有摩托車駕照,總部給的第一個任務就是去考駕照,之後這部野狼125就成為我服役的親密伙伴了,騎著他跑遍了花蓮的山顛海角(場景和廣告片拍的差不多)。一年後很順利的完成任務,調往高雄,最捨不得的還是這部野狼125。

退伍之後的第三年我有再回花蓮,但我的單位已經被裁撤了,我的野狼也不知何去何從了?這麼多年,還是非常懷念那在海岸路風馳電掣、人車一體的我們哥倆!

https://youtu.be/nrZaAtrjRqI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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