菸對我而言就像情人一樣,

令人陶醉也令人心碎。

九年前的今天12月23日傍晚,一根菸蒂挾帶著紅光,從車窗外畫出一道美麗的弧線,那種訣別的眼神,到今天滿九年了,我才知道不是我戒了菸,而是妳把我甩了。

國中第一次躲在廁所吸菸,就像初戀一般苦澀和頭痛欲裂,我就知道妳並不好惹。直至在花連服役,由於同袍的影響和耍帥的心理,至此我就戀上妳了。藉由當時的好友介紹,我愛上了妳,愛上你藍白套裝和修長的身材~「百樂門」PARLIAMENT。

你我這樣在一起就是二十年,期間我偶爾也有不忠的時候,或因朋友的引介或出國在外,嚐試一下異國香菸的風味,不過基本上對妳是從一而終的。

這二十年期間,我忍受了女友們的香水味,但是她們無法忍受我的菸味,要我在她和妳兩者之間做一選擇,我只好忍痛甩了妳,不過表面上是甩了,但在女朋友的管轄範圍之外,我還是偷偷享受妳讓我通體舒暢的溫柔。最後我被所有的女朋友甩了,唯獨你不離不棄令我陶醉不已。

在這廿年裡,甩掉你的念頭不下數十次,不過最後我們還是相親相愛的在一起。由於對妳的縱欲過度,我的身體狀況每況愈下,在愛我的家人、學生和同事不斷的規勸,為了我的健康,最後妳選擇了不告而別。這一別是斷的乾乾淨淨,唯一留下就是這個陪著我們一起二十年的煙灰缸,這煙灰缸是我在高雄三商百貨裡選的,是同袍送我的退伍禮物,原本還有一個蓋子,我們分手之後,就被我拿來當盆景放在茶台旁,也算朝夕相處了三十年! 

 

九年了,我知道妳是愛我的,我永遠會記得在回家的那個傍晚,你離開我那個優雅的身段和不捨的眼神,謝謝你陪著我二十年,在我無數的傷心難過時,在我許多的得意盡歡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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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程長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